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都离不开系统。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为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系统?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利用和借阅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保管、保密、利用、借阅、移交及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文件存储系统
1。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
2。档案库房与办公用房分开。仓库必须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避光、防鼠、防虫措施。
3。文件柜架系统
1。规范、布置合理,档案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4、做好温湿度记录,控制温湿度符合省相关标准。
5。仓库干净卫生,无霉、虫、杂物。
6、严格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建立进出登记册。
7。创建一个完整的文件,符合《全宗卷规范》。
文件保密系统
1。档案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保密法律,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2。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十不准”。
3。档案库房、柜架必须坚固、安全,门窗必须坚固并设有安全装置。
4、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倒卖档案及内部资料,不得丢失档案、资料。未归档的档案应当移交有关部门。
5。使用涉密文件应当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并严格履行查阅登记手续。
6。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和政府纪律处分,直至法律制裁。
档案利用系统
1。完整的搜索工具和良好的搜索结果。
2、坚持档案查阅借阅登记、使用结果登记。
3。整理研究了整个门派简介、组织历史、重大事件、文献收集等资料,各类资料规范,使用价值高。
4。档案资料的使用一般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借阅、复印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复印手续。
5。在访问文件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文件。禁止吸烟和饮酒。不允许展开、更换、涂改、划线、剪切档案材料。
6. 返回的文件必须仔细检查。发现撕毁、涂改的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管理系统
1。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机密、秘密、绝密文件,必须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
的要求办理4。档案应当在档案室查阅,不得标记、涂改、折叠、剪切、拍照、撕毁。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给他人。需要继续使用贷款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5。珍贵实物档案、重要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文件不予外借;
6。凡私自复制、拍照、描绘、拆解、删除、撕毁档案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追究法律责任。
文件传输系统
1。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按要求归档后及时移交档案室。
2、移交档案必须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规范,档案编号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移交清单。传输文件时,同时传输文件目录(包括电子目录)。
3。移交人员与档案工作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档案人员将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与移交盘点一一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档案交接文据》。 《档案交接文据》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根据要求,档案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移交人员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5、档案机构对国家综合档案馆受理范围内20年以上的档案,必须及时进行清查,并向市档案局提交移交方案。
6、根据市档案馆的统一安排,按要求按时将应录入市档案馆的档案材料移交市档案馆,并做好档案的后续整理和编目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2、严格履行综合档案室职责,熟悉档案业务工作,忠诚职责,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集中管理各类别、各载体的文件。
4。监督、指导单位内各部门的归档工作。
5。监督、检查、指导档案工作。
1.本局工作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部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核档案证明的,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并经局领导批准,登记后方可查阅。
2。未经许可,借款人不得复印、复印、拍照。工作需要时,必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并经相关业务部门、办公室主任批准。
3。档案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并必须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用手续。机密文件、录音文件不得外借。
4。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安全。严禁对档案进行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撕页、拆开、出借、丢失。还应注意借阅档案内容的保密性。如有违反,将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5。归还档案时,借阅者应当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使用效果。
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2、收集、整理、保管机关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监督、指导机关各部门的建档、归档工作。
3。熟悉保管档案,配备相应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和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4、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档案的保护和修复。
5。统计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和利用情况,准确编制档案工作统计表,并及时向档案部门报告。
6、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入库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并将档案移送县档案馆。
文件保密系统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和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秘密,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得随意摘录、传播涉密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复制档案资料。
3。卷宗借阅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案卷内容。
4。确需查阅涉密档案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须有档案工作人员陪同查阅。
5。保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露等问题,要立即报告,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鉴定
破坏系统
1。按照档案保存期限规定,按时组织对过期的各类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应当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鉴定小组可以提出意见、登记并撰写书面报告。经主管主任批准后,两人到指定地点监督销毁,并签署销毁清单。
4。销毁的文件必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并永久保存销毁清单。
档案及仓库管理系统
1。档案仓库是存放档案的重要场所。要有效做好音像、电子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避光、防潮、高温、防尘、防鼠、防磁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安全且完整。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3。仓库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记录温湿度并随时调整,以便文件长期保存。
4.文件排列规范,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总长总短,方便查找和使用。
5、经常检查仓库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1范围
档案室是企业文件、资料的集中管理部门。它是一个记录公司历史、提供信息的宝库。档案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档案资料,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制定至关重要。
《档案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电力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操作》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档案
负责管理本单位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档案系统的基层组织。
3.2
案例档案
文件存储单元,由许多相互关联的文件组成,这些文件被放入文件夹和封面中。它也是整个文件内文件系统的排列、编目和统计的基本单位。
3.3
案例目录
以案件卷宗的标题和其他特征为单位进行登记并按案件编号顺序排列的档案目录。
3.4
完整引用列表
将案件卷宗目录和文件内文档目录结合起来,并根据整个案件按一定顺序排列的文件目录。 4 文件借用
4.1 文件主要由本公司使用,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部单位人员查阅非涉密档案必须出示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4.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查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和信息。如需查阅部门外的重要文件、机密档案,必须征得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4.3 档案借阅人应对档案的完整性、完整性负责。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复制、转载,也不得擅自拆解、交换、摘录、涂改、添加注释。他不得借出或出借该档案。如有违纪行为,将酌情给予处分。
4.4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的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认真校对、审核,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有效。档案证据只能证明档案中是否有记载,但不能得出结论。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利用档案信息进行解释或者得出结论。
4.5 档案一般不准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办理短期借款,最长可达十天,但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款手续。借阅时间延长的,须办理续借手续。对逾期未归还的,档案管理员必须及时提醒其归还。
4.6 借出的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损失。
使用5个文件
5.1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档案馆内档案情况,主动了解机关各项工作中档案的使用需求,并积极提供和利用。
5.2 应准备档案案卷目录、完整引文目录等检索工具,以便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
5.3积极做好档案史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面介绍、组织历史、重大事件、基础数字化整理、文献收藏等工作,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出贡献。经营各类工作服务。
5.4 归档数据使用后,审核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工作人员定期对档案《利用效果典型实例汇编》进行筛选和整理,每年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6 附加规定
6.1本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查阅借阅系统
1。查阅文件,应当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注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有关人员应对档案室的档案进行清点,阅览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信息时,一般不允许复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应当填写存档资料复制申请表,经有关领导签字意见后,方可复制。
3。矿井职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可以借阅图书,但借阅申请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4。出借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保密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文件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用人不得擅自拿取、领取、放置文件,严禁擅自打开文件柜浏览、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交回。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将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妥善保管好档案,不要丢失,保密,未经允许不得转借给他人;
(4)借用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拆解,严禁在档案上随意涂改、涂写;
(5)借出、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并由档案管理员和借用人亲自核对; (6)若文件丢失、损坏、泄露,必须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调出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办理调出手续前清理好调出档案。
5。珍稀实物档案、重要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电子档案等不得外借。
文件档案借阅系统文件档案借阅系统
1。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借阅。涉密级别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借。
2、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和信息可以出借。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到期后必须归还。如需再次借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保护档案安全、保密。
1。未经授权不得改动、勾勒、切割、拆除、出借、损毁。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违反保密法的责任。
2。一般文件、资料、图表等需要摘录、转载、复制使用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并报档案员备案后方可实施。
3。属于保密及以上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复制、摘录、复制。
4。借用的资料不得中途转借给他人,必须在办理手续前归还。
5。行政文书、证件的借阅时间原则上为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须经档案室主管批准。
6。因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某种证件复印件时,档案保管员必须在证件上签署“本证件仅供×××事项使用”字样。
7。财务资料及凭证借用时间:借用资料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超出此期限,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室负责人共同批准。
8。图纸借出时间:产品图纸一般应在借出后1个工作日内归还。涉及公司技术秘密的,图纸借出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归还。
5。归还借阅文件时,管理员必须亲自交清。如发现档案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7。外部单位摘录档案中的文件,须经总经理批准。档案管理人员对提取的材料必须随时跟踪、审核、签字。
8、档案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9。数据损坏或丢失的处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